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1

(朔)文综罚字〔2024F-000058

魏国强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案

魏国强

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限制从业(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间自2024929日起至2029928日止)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18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2

(朔)文综罚字〔2024F-000056

张成龙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案

张成龙

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限制从业(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间自2024929日起至2029928日止)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18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3

(朔)文综罚字〔2024F-00070

朔州市兴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没有建立承印登记制度案

朔州市兴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没有建立承印登记制度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18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4

(朔)文综罚字〔2024F-00069

朔州市昊广广告有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案

朔州市昊广广告有限公司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18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5

(朔)文综罚字〔2024F-00071

朔州市朔城区巧林小家电经销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朔州市朔城区巧林小家电经销部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1.警告2.没收侵权复制品U5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23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6

(朔)文综罚字〔2024F-000052

刘明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刘明

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限制从业(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间自202495日起至终身)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24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