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汇总2023年度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朔州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信息发布、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的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旅游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促进文旅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朔州市文旅局在门户网站总共发布工作信息30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5条,政务动态信息27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对信息网络管理员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按工作流程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平台维护更新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抖音号“朔州文旅”、今日头条号“朔州文旅”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工作统筹,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主管部门及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统筹,梳理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决策公开及会议公开等相关要求,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较低;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比较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公布年度重大决策公开年度事项目录,推动决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积极做好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index.html)“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42;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6612;电子邮箱:swljxxzx@163.com)